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诸葛镇养老服务及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7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伊滨政采磋商(2025)0007-1号-1 | ******人民政府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诸葛镇养老服务及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 | ******.3 | ******.3 | 是 | ******.3 |
5.2工期:90日历天。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4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5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2)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附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响应文件中附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时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否则其将不被接受。为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
(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7)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财政局,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