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3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受理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3日-2025年3月26日。
电话:0391-******??******
传真:0391—******
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 ?行政审批服务科(459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1 | ******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工业明胶扩建项目 | 济源市梨林产业园内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一、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位于济源市梨林产业园内,原为济源市梨林太行明胶厂,始建于1998年,设计建设有年产70吨工业明胶项目。本次改扩建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对现有厂区厂房进行扩建、增建,同时拆除现有全部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等,新建本次改扩建项目生产设备、环保设施,产能由年产70吨工业明胶增加至年产2000吨工业明胶。主要原料由鲜牛皮改为蓝湿皮边角料为原料;同时浸碱生产工艺由石灰浸碱调整为烧碱碱液浸碱,单次浸泡周期由30天调整为15天;在烘干工序前增加空调除湿装置,夏季空气湿度大条件下,可正常运行;自然冷却工艺改为冷冻机冷凝成胶工艺,提高了生产效率;新增含铬废水处理站,优化现有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 二、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废水:含铬废水进入含铬废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规模为800m3/d,采用“石灰乳中和+化学还原+絮凝沉淀+砂滤+二级反渗透”处理工艺,反渗透浓水采用三效蒸发除盐处理。项目含铬废水经处理后可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洗涤用水标准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洗涤用水)“BOD5≤10mg/L、COD≤50mg/L、NH3-N≤5mg/L、TN≤15mg/L、总磷≤0.5mg/L” 的要求,且项目一次浸碱、水洗及浸酸、水洗工序用水对水质要求不高,因此项目含铬废水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一次浸碱、水洗及浸酸、水洗工序用水;不含铬生产废水进入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规模为2000m3/d,采用“气浮+水解酸化+A2/O+二沉池+A/O+絮凝沉淀”处理工艺,处理后外排进入济源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1座12m3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后外排进入济源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水质能够满足《河南省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表1、表2标准及济源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废气:明胶破碎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熬胶恶臭采用集气罩收集,收集的废气进入一套“碱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采用污水池封闭+集气管道收集,盐酸储罐呼吸废气由储罐呼吸阀连接的管道收集。收集的废气进入“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3)。项目粉胶处理产生的粉尘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熬胶工序、废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处理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速率和臭气浓度均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水泵、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音,经采取减震基础等措施进行噪声控制后,厂界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固废:项目营运期内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胶渣、废原料包装袋、除尘器收集的尘灰、含铬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铬泥、废盐、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等。胶渣收集后外售给有机肥生产厂家作为原料使用;除尘灰可做为产品混合到各批次产品中;污泥经压滤后,有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包装袋、废盐、铬泥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针对不同固体废弃物的不同性质,拟建项目采用了相应的处理、处置方式,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大的不利影响。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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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众参与说明-工业明胶项目.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