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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新安县磁铁线支线及磁河谷产业环线项目招标公告

新安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新安县磁铁线支线及磁河谷产业环线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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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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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安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委员会批准,建设资金: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新安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安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新安县磁铁线支线及磁河谷产业环线项目

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新安政采公开-2025-6

招标编号:新安工施招标(2025)0003号

项目代码:2501-410323-04-01-679185

3、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97元。

其中一标段:******.97元;二标段:236500.00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概况及规模:

2025年新安县磁铁线支线及磁河谷产业环线项目,包括支线一、支线二、磁河谷产业环线,全长17.218公里。

支线一位于洛阳市新安县磁涧镇境内,分为两段。其中第一段:起点位于磁涧镇洛新快速通道八里村交叉处,终点位于东赵洼村交叉处,路线长度 2.199km;其中第二段:起点位于柏圪塔村西,终点位于闫湾村北与磁河谷产业环线交叉处,路线长度0.537km;支线一建设里程长度为2.736km。

支线二位于洛阳市新安县城关镇和南李村镇境内,分为三段。其中A段:起点位于梭罗谷,终点止于X021磁铁线孙洼村,路线长度3.984km;其中B段:起点位于C450村道与长******学校,终点交于支线二A段,路线长度0.809km;支线二建设里程长度为4.992km。

磁河谷产业环线位于洛阳市新安县磁涧镇境内,起点位于磁涧镇李子沟村,终点位于黄土泊宿集(我在新安有个院)十字路口平交处,路线长度9.489km。

主要工程内容为:原路面补强加铺前需要对老路病害进行修补;交通标志、标线、波形梁护栏、警示桩、公路界碑、里程碑及百米桩等安全设施;项目沿线圆管涵进行拆除、新建或清淤处理。

6、工程地点:洛阳市新安县。

7、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本项目施工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毕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8、计划工期:

一标段工期:6个月;

二标段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9、质量要求:

一标段: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二标段: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0、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零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2、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2025年新安县磁铁线支线及磁河谷产业环线项目施工标;

二标段:2025年新安县磁铁线支线及磁河谷产业环线项目监理标;

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一标段: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政策,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二标段:面向中小微企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2、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和近3个月的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承诺书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拟派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和近3个月的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拟派项目总工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总工承诺书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信誉要求:

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被河南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以来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为D级(黑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此项目的投标,(须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及承诺书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①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②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文件中附网站查询截图或承诺书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取消投标资格。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3.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和近3个月的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总监;(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项目总监签字);    

3.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取消投标资格。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5年01月26日至2025年02月07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8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二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BidOpening),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洛阳市新安县人和路52号
        联 系 人:孟先生
        电     话:0379-******
******有限公司
******街道中弘中央广场8-1305
        联 系 人:杨静
        电     话:******
        监管部门:新安县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范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025年01月24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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