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服务中心行政事业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报废、定点租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tpbidder)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偃师政采招标新(2024)0015号-1 | ******服务中心行政事业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报废、定点租赁项目(一标段) | 500000 | 500000 |
2 | 偃师政采招标新(2024)0015号-2 | ******服务中心行政事业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报废、定点租赁项目(二标段) | 500000 | 500000 |
3 | 偃师政采招标新(2024)0015号-3 | ******服务中心行政事业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报废、定点租赁项目(三标段) | 500000 | 500000 |
标段2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入围二家单位为偃师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提供报废服务;
标段3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入围三家单位为偃师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车辆租赁服务。本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2本项目控制价为:******.00元,本项目一标段、三标段采取优惠率报价方式;
二标段采取每吨/元报价。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5.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6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包)
5.7入围数量:一标段4家;二标段2家;三标段3家
2.2、根据洛采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或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入口”查询联系。
3.2、投标人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一标段);
具有《河南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书》(二标段);
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表》(三标段);
(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监督部门联系人:穆先生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379-******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