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驻洪汝建[2024]26号
驻马店市洪汝河薄弱环节治理工程(小洪河 平舆县段)金属结构及安装项目
合 同 书
二O二四年十二月
驻马店市洪汝河薄弱环节治理工程(小洪河平舆县段) 金属结构及安装项目合同协议书
需方(甲方)(招标人全称): 驻 马 店 市 水 利 局
供方(乙方)(中标投标人全称): 河北圣禹水工机械有限公司
供方持 ******水利局 签发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根据招标文件、供方的投标/ 报价等文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需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专用条款:
一、本合同名称:驻马店市洪汝河薄弱环节治理工程(小洪河平舆县段)金属 结构及安装项目 °
二 、本合同总价 ( 人 民 币 大 写 ) : 肆佰玖拾壹万玖仟陆佰捌拾捌 元。
(¥ ******.00 元 ) 。
供货范围、技术规格及分项价格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及性能(配套)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一、新重建排涝涵闸工程 |
|||||
铸铁闸门 |
2.0×2.0(1扇) |
t |
3.5 |
16950 |
59325 |
平面钢闸门 |
3.0×3.5(6扇)、3.0×4.0 (2扇) |
t |
43.8 |
15710 |
688098 |
闸门埋件 |
|
t |
24.0 |
14000 |
336000 |
螺杆式手电两用启闭机 |
QL-S/D-100KN |
台 |
1 |
10880 |
10880 |
固定卷扬式启闭机 |
QP-160KN |
台 |
6 |
30030 |
180180 |
固定卷扬式启闭机 |
QP-200KN |
台 |
2 |
38450 |
76900 |
二、维修排涝涵闸工程 |
|||||
铸铁闸门 |
1.2×1.2(2扇)、1.5×1.5 (1扇)、1.6×1.6(1扇)、 1.7×1.7(4扇)、1.8×1.8 (3扇)、2.0×2.0(4扇)、 2.1×2.1(2扇)、2.3×2.3 (2扇)、2.4×2.4(1扇)、 2.5×2.5(6扇) |
t |
92.0 |
16950 |
****** |
平面钢闸门 |
2.6×2.6(7扇)、2.7×2.7 (4扇)、2.8×2.8(2扇) |
t |
61.7 |
15710 |
969307 |
闸门埋件 |
|
t |
39.4 |
14000 |
551600 |
闸门P型止水 |
|
m |
240.9 |
120 |
28908 |
闸门I型止水 |
|
m |
80.3 |
120 |
9636 |
丝杆 |
|
m |
8.0 |
398 |
3184 |
螺杆式手电两用启闭机 |
QL-S/D-100kN |
台 |
1 |
10880 |
10880 |
螺杆式手电两用启闭机 |
QL-S/D-160KN |
台 |
3 |
15000 |
45000 |
固定卷扬式启闭机 |
QP-160KN |
台 |
13 |
30030 |
390390 |
总价(人民币) |
小写:******.00元 |
||||
大写:肆佰玖拾壹万玖仟陆佰捌拾捌元整 |
|||||
|
|
三、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所供货物必须的质量首先要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标准和要求,无国家强制性规范
标准的要符合地方性或者行业性的规范标准,同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满 足业主方提出的技术和质量指标,质保期为两 年 。供方应提供全新未拆封产品(包 括零部件、附件、备品备件等),如确需拆封的,应在供货前征得招标人同意,否则 视为不能交货。供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需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并 负责可能的弥补缺陷。需方对货物规格、型号、质量有异议的,应在收到货物后1 日 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需安装调试成套设备的提出异议的期限为 1 日。
四 、售后服务承诺: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 1 小 时
解决问题时间: 2 4 小 时
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河北省宁
晋县营台村,******
其他服务承诺: 技术问题解答、投诉、咨询和规划等,通过热线、即时通讯、 EM ALL等方式与用户进行在线服务。
五 、合同履行地点及进度:
合同生效后,供方应于 2025 年 1 _月 31 _ 日前按需方要求在 设备所在工程 位置 (需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本项目的交货、调试。货物运送的费用由供方负责。需 方应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提供符合安装条件的场地、电源、环境等。
六 、资料:
供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向需方提供货物的使用说明、合格证书及其它相关资料,否 则按不能交货对待。
七、验收要求:
1、供方履约完毕及时向需方提出验收申请。
2、需方在收到供方验收申请后 3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验收工作。
3、验收合格后 5日内,需方出具《验收报告》。
八、付款程序、方式及期限:
预付定金50%(¥******.00元)于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全部 安装(交付)调试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办理支付手续至合同总价的100%。
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价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 真实有效增值税发票(税率13%),如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 发票引起税务及法律问题的,甲方将不予办理付款事宜,由此而造成的罚款或其他一 切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本合同实行清单计价。
十、违约责任:
供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合同要求的,
或者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或完成系统安装、调试的,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总值 1 % 的违约金;需方并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供方赔偿损失。供方如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 日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1%的违约金。逾期交付的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 总金额的 1%_,逾期超过 3 0 日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者选择继续履行;需方要 求供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不影响需方向供方主张违约责任。
如需方违约,按合同一般条款执行。
十一、争议的解决:
1、双方友好协商;
2、提请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法院诉讼管辖。
十二、合同生效、备案及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 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现场配合费:依据相关规定,由乙方支付工程施工承包单位中标合同价的 4% 的配合费。工程施工承包单位为乙方提供现场卸货、道路、转运场地、施工用电、 埋件预埋等配合工作。
4、本合同一式陆份,供需双方各持三份。
5、本合同未尽事宜,供需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不得违背本招标文件 及供方的投标文件或报价文件的实质性约定内容。
需方(公章):
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519号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签字):
取 神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供方(公章):
地址:河北省宁晋县营台村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签字):
电话:******
******银行宁晋支行
账号:*******
签 约 时 间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