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2024年偃师区邙岭镇刘坡村粮食烘干存储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偃师政采磋商新(2024)0051号-1 | ******人民政府2024年偃师区邙岭镇刘坡村粮食烘干存储项目 | ******.49 | ******.49 | 是 | ******.49 |
(2)采购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包段划分:1个
(4)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6)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目标
(7)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8)工期:30日历天
2.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中标后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次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本次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的标准由成交单位支付。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财政局
******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