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泉区文化广场及部分游园、道路、林带绿地养护管理项目
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凤财招标采购-2024-12
2、采购项目名称:凤泉区文化广场及部分游园、道路、林带绿地养护管理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 30 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月21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需求:对凤泉区文化广场及部分游园、道路、林带绿地养护。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及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质量标准:合格
三、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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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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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凤泉区文化广场及部分游园、道路、林带绿地养护 |
******有限公司 |
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潞王坟乡云龙大道路北88号-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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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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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凤泉区文化广场及部分游园、道路、林带绿地养护管理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四、评审专家名单
范志敏(经济类-工程造价)、严帅(经济类-工程造价)、崔连献(技术类-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马世兰(技术类-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张俊荣(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合同约定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55000.00元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监督部门:
******财政局******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管理局
地址:新乡市凤泉区站前路
联系人:张祥继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东段162号院东北角东独院
联 系 人:吕金明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金明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