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局《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限公司偃师市西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偃师市西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项目
******街道后纸庄村一组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等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2日~2024年5月2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谢主任
联系电话: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