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办事处土寨沟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平公资采******号-1 | ******办事处土寨沟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 | ******.36 | ******.36 | 是 | ******.36 |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全部内容);
5.4、工期:50日历天;
5.5、质量:合格;
******街道土寨沟村;
5.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同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得承诺函,提供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并同时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中、政府采购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链接地址:******/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tzgg/10814.jhtml
******办公室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0N168208
3、供应商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