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2024年偃师区邙岭镇丁门口村农产品加工仓储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tpbidder)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偃师政采磋商新(2024)0029号-1 | ******人民政府2024年偃师区邙岭镇丁门口村农产品加工仓储项目 | ******.5 | ******.5 | 是 | ******.5 |
5.2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包;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采购范围:本项目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5.5工期:50日历天;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7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5.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9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财政局
******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